2008/02/25

【澄清啟事】

咳。這新聞稿
不會是在說我吧?!


首先,我要對二個受騙的傻子↓
傻子一號:小吳。
傻子二號:老吳。

說聲:「對不起。」

好吧....我沒遇見奈良美智....不過!我撞到他是真的!老娘撞到他的看板不行喔!!

哼!


多點想像力嘛~~讓人家做一下夢也不行~~畢竟我這部落格也沒多少人在看啊!

還有...奈良叔叔...不要告我...你知道,不論我開心或悲傷都會喊您的名兒!!!(哭泣的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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