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5

【抄襲?】

之前在新聞上看到南拳媽媽抄襲事件(拂夜被傳抄襲眺望星星的人),本來不是很在意,覺得創作者常常在作品上有某些橋段和別人類似就容易被拿來作文章,像很古早之前的脫拉庫也有被說,但那應該是媒體愛炒作的產物,平常自己比較常聽日本的音樂,所以這次引起我注意的是因為SPITZ的歌被牽扯進來,不過,如果因為這樣的報導,讓國外的音樂間接被宣傳,也未嘗不是件好事。說到這裡,還是希望國內的音樂能爭氣點,不要再一直周杰倫下去啦!(沒有攻擊的意思,JAY迷請不要瞪我,謝謝)

抄襲和再創作是有差別的,抄襲就是照本宣科被查到還打人喊救人的那種,再創作則是把自己喜歡的橋段精華拿來引用改造,轉變成更精緻更高超的作品,前者無需花費過多精力只需複製貼上,後者則是要創作者拿出自己的本事加上自己的想法。這樣說好了,再創作比較像是把別人的作品拿來當靈感,不過在沒有靈感沒有本事之下還想從事創作的話,「模仿」是個好方法,模仿學習前人走過的路,走著走著,自己在跌過摔過之後,便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跑步啦!「很多大師都從臨摹開始」(這是啟發我插畫天份的艾大師說過的話)

後記:Orange Range的某一首組曲,很明顯的就是告訴聽眾,他們的歌曲橋段是取材自某些名曲,聽過之後大感驚訝。原來,他們都是這樣創作的(不講我還真的聽不出來)。

有興趣請點此試聽